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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举办清真寺阿訇和寺管会主任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1-9-26 10:05:18
    近日,宝丰县清真寺阿訇和寺管会主任培训班在民宗局会议室开课,培训班为期两天,全县伊斯兰教12坊清真寺阿訇、寺管会主任22人参加了学习。
   培训内容主要是请阿訇讲课和相互交流的形式讲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伊斯兰教的有关教义及其它内容。首先,民宗局局长张延伟就民宗局一年来的民族工作向各坊阿訇和寺管会主任做了通报,并希望各位阿訇和寺管会主任畅所欲言,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起来做好民族工作。副局长谢少奎带领大家学习了《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对《条例》的部分条文进行了详细讲解。学习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市伊协常委杨付朝说《条例》从政治、经济、文化、卫生、风俗习惯等方面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求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要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受这些权益。
   参加培训班的阿訇和寺管会主任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政策和法律的学习,教育引导本教群众学法、懂法、守法,遇事要冷静处理,要依法办事,决不相互串联,声援,聚集,坚决依靠政府解决问题。大家还对今后如何促进民族团结,搞好民族经济建设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